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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3版:宁波城事·甬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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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后
草丛里潜伏
30个小时没挪窝

最终凶嫌刘某还是没逃过警察的眼睛

  本报讯 因盗窃而入狱的刘某,刚刚出狱后,又立即向前同伙的姐姐小红和她15岁的儿子痛下杀手,造成一死一伤。刘某在草丛里躲了30个小时后,终于被警民联手擒获。因案情重大,昨天,宁波江北检察院已提前介入此案。

  刘某今天42岁,山东郯城人,在一次盗窃被抓后,“牺牲式”地保护了同伙,自己在牢里度过6年半的时间。提前出狱后,刘某立即向同伙索要自己的“份子钱”27.72万元。在同伙的姐姐小红的阻拦下,刘某收钱无门,萌生出教训小红的念头。

  7月31日中午11点半,刘某喝了一斤多的杨梅烧酒后,借着酒劲,怀揣着3把自制尖刀,来到洪塘街道洋市村小红家里,掏出尖刀,径直冲上去就给了小红一刀。

  见妈妈被刺伤,小红15岁的大儿子冲向刘某,想将他拉开。

  失去理智的刘某挥刀向大儿子连刺3刀,之后逃离现场。

  警方赶到时,大儿子已经死亡,小红伤重被送往医院治疗。

  从小红家出来后逃到宁波技师学院附近一带,刘某酒劲发作,一头栽进附近草丛睡着。一觉醒来,刘某发现附近全是警察,便不敢吭声,原地不动伏了30个小时。

  江北区8个派出所的300名警察投入到搜寻的过程中,洪塘街道也组织街道干部和街道市民前去支援,或拿着竹篙拨开草丛仔细搜寻,或弯下身用脚慢慢挪移,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前天下午6点多,警方终于在技师学院后面的草丛里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令人惊奇的是,事发后的30个小时里,刘某就一直伏在这片草丛里,连位置都没移动过。

  本报通讯员 杨熙瑾

  本报见习记者 斯问 倪王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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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丛里潜伏
30个小时没挪窝
2009-08-03 2 2009年08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