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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05版:爱购·地产

留用地项目
购买隐患多

  据了解,杭州目前10%留用地共有约10982亩,项目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三墩、下沙、滨江、留下和余杭等区域。最早的留用地政策出现在1998年前后,在撤村建居的过程中,出台了留用地政策。   

  留用地政策的初衷是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留用地增加固定资产、发展二三产业,村民分红收益,获得长期、稳定回报,与农民公寓出租收入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收益共同构成杭州市农民收益的“三保险”。但是像现在这样,一次性把房屋50年的租金收回,很难达到村民长期稳定回报的初衷。

  浙工大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虞晓芬认为,长租代售的模式,一方面冲击了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打了政策的擦边球,改变了留用地政策“以楼养村”的初衷,同时对购房者的权益很难保障。因为不是住宅项目,不符合居住要求,对于购房者来说,功能定位比较尴尬。

  双赢机构的总经理章惠芳说,留用地开发的项目有价格上的优势,对于经济能力有限的人来说,如果选择自住,也能满足一定的居住功能。但是由于它只有大产权证,无法分割到单套办产权,也就无法进行抵押或正常转让,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创基机构的有关负责人指出,10%的村级留用地用于项目的开发,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产权分割政策问题。这些留用地项目一般都只有大证没有小证,杭州现在还没有成功办理产权分割手续的先例。

  2、客户购房贷款问题。由于客户签订的是“长租”合同,因此在购买村留用地项目时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通常以个人消费贷款(一般为10年期)的形式办理。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3、客户后期转让问题。客户购置留用地物业后,由于签订的是长期租赁协议,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因此在后期需转让时可能会面临困境:个人消费贷款未还清之前可能无法转让,长期持有的很可能导致最终“套牢”;转让对象难寻。

  4、项目公司退出后遗留问题。一般情况下,项目公司退出后,物业产权由合作方中村集体组织(经济合作社)所有,相应的物业管理权也归其所有。但复杂的是,一旦涉及到部分物业产权分割及合作方有多个村集体组织(经济合作社)时,相关产权继承问题将变得棘手,这有可能导致后期物业管理权混乱,最终损害普通客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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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隐患多
2009-09-17 钱江晚报c00052009-09-1700005 2 2009年09月1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