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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004版:全民阅读周刊·笔锋纵横

从毕加索的 邪恶轶事开始

  胡不适

  

  毕加索去看马蒂斯。一看就吓了一跳:老马画得太好了,越来越好。毕灵机一动,指着一幅说:这个好,我买下。马蒂斯只好答应。毕加索弄回家,立即叫人挂在画室里自己最好的作品旁边,并请巴黎最有名的收藏家与评论家来作客,评论马蒂斯的画道:请看,马蒂斯现在进步真的很大啊。于是,没有人找马蒂斯买画了。因为他挑的是马蒂斯最糟糕的画。

  前几天,一位艺术家朋友又说起这个轶事,哈哈大笑。毕加索是邪恶的。当然。看看萨克斯的巴黎文艺圈回忆录就清楚。马蒂斯比较老实,没有毕加索那么坏。应该是,所以他没有毕加索那么家喻户晓。我们几个朋友胡乱议论着。不过,我倒觉得,这只是个故事,而且有趣;而且不管怎么样,马蒂斯没有沦为彻头彻尾的牺牲品,至少我们知道并在谈这个秘密小段呀。也许,这只是毕加索和马蒂斯心领神会的一个花招呢。马蒂斯还可以接着玩下去,反搞一下毕加索,皆无不可。但重要的是:艺术家是需要故事的,我们也需要他们有故事,这是关键。故事的意义,是神化、促销、炒作,毕加索需要。邪恶也有魅力呀。  

  而且,这不是正常的吗?当年米开朗基罗因为“艺术史之父”瓦萨利对他的叙述大发脾气,不就是因为力求客观公正因而稀释了他的天才烟雾吗?只是相比之下,当代艺术家更加离不开轶事、传闻、爆料;在广告早已成为空气组成元素之一、眼球经济成为经济学常识的现在,这一点本应不难理解。可是事实是,许多人并未理解,因而自然也无法实行或接受。

  村上隆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一个大问题:“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日本艺术家在国际间闯出名号的屈指可数?”答案他认为非常简单:他们没有因循承袭欧美艺术世界的规则。那么他这里说的“规则”是什么?村上直言:“所谓艺术作品,不知道作法,卖法跟宣传方法,是无法产生的。而想要挑战欧美艺术世界的人应该做的事,跟在运动、娱乐等领域向世界水准挑战的人没有什么两样。”看了他的话,有人可能会说:“卖法跟宣传方法”联系是紧密的,可以交给专业机构处理;“作法”呢就是艺术家本人的事了,由他本人好好努力负责。然而这样的理解是根本错误的:因为尤其对于当代艺术来说,“作法”与“卖法跟宣传方法”是紧紧扭结在一起的;它们首先就统一共生于艺术家本人的思想里,并继而渗透在“艺术品”(即artifact意义上的“人为品”)的方方面面:不单单在作品的物理存在本身,而且延展在对它周遭的细节与接受情境的全盘考虑之中。也就是说,如果艺术家(即“制作者”或“生产者”)本人未能有意识地统筹作战,他就不可能在当代艺术界获得稳定有影响力的“成功”。想想安迪沃霍尔你就会明白。

  但像毕加索那么炒自己,现在看来只能是太古典了。单兵作战要不得了。这里村上隆把当代艺术界与运动界相提并论不难理解:运动界早已是商业的天下,老百姓都爱看。时尚界当然也商业,只是或许更甚。村上隆与LV的合作算是真正地受到了洗礼,时尚界的本质不就是一个字“秀”吗?可为了这个字的落实又需要多少的繁复辛劳,就像村上感慨的,LV这类要得到一批最高端最挑剔客户的认可,何其难哉。而对艺术家而言更重要的,这样的秀里对物理与心理意义上细节的苛刻掌控,大规模的合作生产,巨大的金钱投入等等方面,不也正是当代艺术的核心吗?尚未深思当代艺术的“生产方式”的艺术工作者,或者可以考虑看看时尚大王卡尔拉格飞之类的传记片,再想想毕加索。毕加索的邪恶轶事只是前传,遥远的开始。但重要的是让开始开始,这秀才能继续。


钱江晚报 全民阅读周刊·笔锋纵横 c0004 从毕加索的 邪恶轶事开始 2009-11-15 nw.D1000FFN_20091115_7-c0004 2 2009年11月1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