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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6版:时评

向候潮公寓一位居民致敬

  小区内原水泵房是拆除,还是改建为居民活动室?围绕这个问题,杭州候潮公寓小区的居民分成了两派,主张建活动室的一方是多数,反对的一方主要是住在水泵房前后的12幢与13幢居民,自然是少数。两边争执不下,民意恳谈会也谈崩了。(详见昨日本报A7版)

  类似的争执,在城市住宅小区里比较常见。

  去年2月,杭州建国路树园小区居民,为了36幢前的空地上该不该建休息凳,也发生了类似的争执——36幢的居民极力反对,因为休息凳就建在他们的窗前,人们聚在这里休息聊天,肯定要影响他们休息。也有人说,休息凳是为整个小区居民服务的,应该少数服从多数。这次候潮公寓小区的情况跟树园小区很相象。

  现在的人都懂得争取、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不一定分得清权利有主次、轻重之分。据报道,在候潮公寓小区民意恳谈会上,17幢一位居民说,是否应该重新考虑社区活动室的选址,“毕竟不能以牺牲别人的利益来实现我们的幸福。”

  这位居民让人很钦佩,也让人感动。他住在17幢,如果水泵房改建成活动室,对他有益无害,即使他不爱去活动室搓麻打牌,活动室再嘈杂,也吵不到他——活动室在12幢与13幢之间,与17幢隔着好几幢楼呢。而且,他这样说,可能会得罪“多数”,得罪同住17幢的一些居民——很多人,估计是大多数人吧,在这种时候是不敢当“叛徒”,不敢坚持自己的主张的。但是,他能跳出一己利益,站在理性、公正的立场说话。在物质极其丰富的今天,这种真正的公民精神很稀缺,我真的很敬佩他。

  这位居民的意见,分清了权利的主次和轻重。候潮社区在恳谈会之前搞过一个问卷调查,有259位居民同意将水泵房改建为社区活动室——他们主张的是自己的“娱乐权”;71位居民不同意,主要是12、13幢的居民,他们主张和维护的是自己的“休息权”。两种权利相比较,“休息权”是更基本、更重要、“等级”更高的权利。没有活动室,日子照样过,但是,如果在自己家里都休息不好,日子还怎么过?没有活动室的小区,居民不就是在自己家里打麻将的吗?可是我们能够对12幢、13幢的居民说“在家里休息不好,你到亲戚朋友家里去休息”吗?


钱江晚报 时评 a0016 向候潮公寓一位居民致敬 2010-01-06 nw.D1000FFN_20100106_13-a0016 2 2010年01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