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劫匪被批捕
东莞一市民的遭遇再引正当防卫之争
遇劫后狂追3公里,老朱驾车撞死一劫匪,这是今年5月16日发生的事情。6月29日,记者从老朱妻子方女士(化名)处获悉,广东东莞检方已于6月22日批准以“过失致人死亡”对老朱实施逮捕,目前老朱已被警方带走关在东莞第二看守所。
驾车撞死劫匪被批捕
5月16日中午2时,老朱开车到东城温塘西路拿货,就在老朱往车上搬货时,一辆无牌摩托车轰鸣而过,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将老朱背在身上的挂包抢走。老朱马上驾车追赶劫匪。
根据警方的通报,被抢者老朱在追赶过程中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失控倒地,两名男子坠车受伤,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朱某被抢挂包在事故现场被找回,老朱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方女士告诉记者,出事当天晚上她就和老朱的朋友一起把他保释了出来,“这段时间他一直都在家,直到日前警方通知他过去。”方女士给记者出示了警方给她的一份逮捕通知,通知上写明,东莞市第一人民检察院批准对老朱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执行逮捕,日期为6月22日。
是否属正当防卫有争议
类似老朱这样的事情此前已发生过。2008年7月13日,顺德龙女士被3名劫匪砸破车窗抢走装有8万余元现金和票据的手袋,随后龙女士开车追赶过程中将劫匪所骑的摩托车撞倒,致劫匪1死两伤。2009年3月,法院认定龙女士的行为为“正当防卫”。
老朱的经历和龙女士有类似的地方,他的行为究竟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广认为,劫匪逃跑后,事主追赶中再去撞人不恰当。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正沓则表示,抢劫后逃跑依然是抢劫的延伸,事主应当追。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玉斌认为,老朱这件事情要从法律上认定还是有一些法理不太明确的地方。“如果是正在抢劫时司机开车把劫匪拖走致死,毫无疑问是正当防卫。”叶玉斌认为,正当防卫认定的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是否仍在进行当中。
网友力挺老朱
新浪网专门为此做的一项调查有超过12万名网友参与,95.4%的网友认为老朱是为索回财务才追劫匪,属正当防卫,仅3.4%网友认为老朱“有点过”。
老朱萌生悔意
在老朱还未被逮捕之前,他曾经和妻子说过,“就算不坐牢也可能要赔一笔钱,抢了包生意没法做,赔了这笔钱生意也无法继续,早知道这样当时就让他们抢走好了。”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