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国土厅领导办公室装窃听器,材料寄到纪委
南昌两男子窃听被判刑
因被收取土地管理费心生怨恨,北京某设计院院长薛世强伙同桑贤义在江西土地资源中心主任办公室装窃听和窃照器材。同时薛世强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行贿逾百万元。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判处薛世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桑贤义有期徒刑1年。
法院查实,薛世强、桑贤义因江西省土地资源中心向其收取管理费而对中心主任赵某产生不满,遂产生了在其办公室安装窃听、窃照器材的念头,欲收集其违法犯罪的证据。2008年8月23日,薛世强、桑贤义等人将器材安装在赵某的办公室柜式空调内,并安排人员接收视听资料。2008年中秋节后,薛世强授意桑贤义等人根据监视资料编造反映赵某问题的光盘和举报材料寄往纪委等单位。
法院认为,薛世强、桑贤义的行为使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干扰,造成了严重后果,均已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同时薛世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行贿100多万元,又构成行贿罪,依法作出判决。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