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将去年GDP修订为9.1%
国家统计局2日发布公告,对去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进行修订,修订后增速上调了0.4个百分点,达9.1%。
经初步核实,2009年我国GDP现价总量为34050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515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速为9.1%,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初步核实所使用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是各专业统计年报、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较初步核算使用的进度统计资料更加全面可靠。
对GDP数据进行修订,是我国GDP核算制度的重大改革。经国务院批准,2003年开始,我国GDP核算要经过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
这位负责人介绍,各国GDP核算都要根据更加完整、可靠的基础数据不断修订。
例如,美国年度GDP数据在次年5月发布估算数后,还要修订5次。此外,美国还根据每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资料对GDP数据进行全面修订。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