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黑名单” 预防职务犯罪
本报讯 我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建立专门预防机构起已走过了近10年的发展历程。近日,记者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这10年浙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可谓亮点纷呈,防范效果进一步显现。
发端于宁波北仑区的“行贿黑名单制度”,永康、义乌的行政执法信息库及全省“五大百亿”工程联合预防模式等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较大影响。
特别是在“黑名单制度”上催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目前已上升为全国检察机关一项新的预防措施,对防控职务犯罪发挥了积极的威慑效应。
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永星介绍,近3年我省检察机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533批次,涉及被查询单位98296个次,被查询个人102076人次。其中,有120个单位和139名个人分别受到相关部门的相应处置。
本报通讯员 史隽 本报记者 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