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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库存的土枪土炮都销毁了

  本报通讯员 李正坤 郑珊 本报记者 盛伟

  

  

  昨日上午十点,在青田县山口镇雅陈村一废弃的石场内,随着一声巨响,该县公安局集中销毁了一批近年来群众主动上缴和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收缴的枪支弹药和民爆物品。

  7月4日,青田县公安局大楼内废旧民爆物品的临时存放点发生爆炸(本报曾做过连续报道)。引发爆炸的物质是一种用烟花爆竹原料非法制成的24枚炸鱼装置,由于这种土制炸鱼装置性能不稳定,又因青田前段时间连续阴雨潮湿,近期持续高温,天气潮热,从而引发自爆。

  青田县公安局大楼发生爆炸后,青田县公安局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并收缴了一批枪支弹药和民爆物品,该批物品决定于8日上午进行了集中销毁,为确保销毁工作万无一失,青田县公安局提前制定了周密的《销毁工作方案》,同时,聘请具有县公安局认定销毁废旧炮弹资质的公司承担销毁工作。销毁行动由销毁组、运输组、警戒组、消防、救护组、通信保障组等9个小组组织实施,青田消防大队出动了一辆消防车在现场做好防火工作准备。

  销毁的场地位于距离一废弃的石场内,技术人员将不同品种的爆炸物品放在空地,现场周围划定了的警戒范围,多个警戒点均有专人,禁止任何人接近销毁场地。在一切准备就绪之后,上午十点整,随着一声巨响,1991发猎枪弹、35支猎枪、27公斤炸药、24支土铳、145把管制刀具、130米导火索、2800米塑料导爆管全部被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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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本地新闻·巡城 a0012 轰隆!库存的土枪土炮都销毁了 2010-07-09 nw.D1000FFN_20100709_9-a0012 2 2010年07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