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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骗提可处5%~10%的罚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有关条例的规定,职工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5%~10%的罚款。

  不过,从记者顺利提取公积金的过程来看,这些帮助提取公积金的公司早已发现有漏洞可钻,尤其是通过“租赁住房自住”提取公积金,只要有份租赁合同,就可以成功提取到公积金。

  据记者从省直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分别了解到,他们都留意到最近利用租赁合同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有明显增加。

  对于如何监管,辨别其中真假,公积金管理部门表示他们一直在做。杭州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虽然他们一直在查,但总有些人通过各种手段骗提,这让他们很头疼。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则表示,也查处过一些案例,“公积金中心希望通过与房管局和税务局这些部门联网,查询发票和产权证的真伪,同时也和公安部门合作进行上门核实。”

  省公积金中心还表示,工作人员会在审核时向提取人问一些问题,有时能查出一些破绽来,比如租金过高或过低、提取人不了解所租房源的基本情况等。

  但是这一切显然“颇有经验”的中介机构已经非常熟悉,会在代办过程中向提取人一一交待,使其不露破绽。这些从事公积金提取代理业务的机构都向记者声称从来没失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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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重点 a0003 管理部门:骗提可处5%~10%的罚款 2010-07-15 nw.D1000FFN_20100715_5-a0003 2 2010年07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