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区、鄞州区、高新区 车损事故推行短信、视频服务
昨天,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作为《宁波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实施办法》的完善版,《宁波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于6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市区3个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在1个月时间里合计已受理事故5182起,日均受理170多起,日均受理事故量比新办法实施前增加了1.4倍。
为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遭遇车损事故后正确地“快撤快处”,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过试点,决定从今天开始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全面推行事故现场“短信告知”和“视频记录”服务。
事故现场“短信告知”服务,是事故当事人报警后,接警员会通过手机对话向当事人问清事故相关情况,并按事故后果的不同情形作出判断,迅速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将正确的处置事故程序告知当事人。
事故现场“视频记录”服务,是指在事故现场正好处于视频监控范围(市区路面上现有200多个监控头)的情况下,接警员会立即通知监控操作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拍摄或截图并存档,然后通过“短信告知”提示当事人可省去在事故现场自行拍照取证的程序,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
本报通讯员 陆明光 周瑾
本报记者 尤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