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道歉,不做官样文章
付瑞生 本报特约评论员
7月19日,在大河论坛里,“ZZIC”以郑州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向郑州市民发了一封致歉信。致歉信说,郑州市突降暴雨,造成许多路段大面积堵车,影响了市民的正常上班和生活秩序。市委、市政府向广大市民表示真诚的歉意!报道称,这是郑州市历史上首次因雨水积堵问题向市民道歉。
正如网友“寒江雪”所言,积水点积的不是水,而是老百姓的怨言,不满,还有不信任。郑州官方的道歉像一场及时雨,浇灭了百姓心中的怨气,语气语调都值得赞赏。虽然某些路段的老顽疾一时难以根治,但是至少市民看到了行动,听到了体制和工作程序上的治漏疏堵。
例如道歉信明确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已率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来到现场,同时每位市级领导干部分包一个雨水积堵点,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排水,详细了解应急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造成雨水积堵的原因、解决积水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虽然一封信无法博得所有市民的谅解,但是中国人讲究事不过三,如果每次大雨,次次道歉,那么雪片般飞来的道歉信,也会让失职官员纵使不被问责,也要走路不抬头、见人矮三分。这就是“耻辱文化”的威慑力。
当然以往的那种“官样文章”是没有这样的威力的。三鹿事件爆发之初,某地政府的道歉信堪称另一种范本:一是政治上敏感性差;二是认识不到位;三是对后果估计不足。典型的“三点式”,从不就事论事,千篇一律、大而无当,什么纰漏都可以涂上这样的万金油。如果道歉信也有标准答案,官员只需要邯郸学步、抄抄了事,那么真实的歉意在哪里?更别说负起相应的对责任了。
如何让道歉不走过场,那就要求助于“道歉制度”。在国外,官员鞠躬道歉辞职已是政治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中国,《深圳市政府部门责任检讨及失职道歉暂行办法》是先行者,也规定公务员存在失职行为须登报向公众道歉。不论国内外,公众真正需要的,不是官员道歉的行为本身,而是这一行为背后所附带的情感价值以及改过价值。对自我的道德鞭策,靠道歉;至于社会责任的追究,要靠问责、靠法律。
郑州官方道歉,不做官样文章,公众不会吝啬掌声。而“道歉制度化”,才是一个开放政府、法治政府的应有之意,也是现代政府的胸襟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