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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005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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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时,这桥还叫“西前路桥”

民政局表示通常不能以人名做桥名,该镇镇长尚不知道有此事

  昨天,本报头版刊登了“李邵桥”大照片(详见7月27日《这座桥,跟村支书姓》一文),这座桥位于金东区赤松镇西前路村,因为村支书姓李,村主任姓邵,所以被命名为“李邵桥”。

  这个桥名引起不小的风波。村里有不同意见,读者们也有不同想法。大桥命名,可以如此随意吗?

  交通局:招标材料上写的是“西前路桥”

  根据村支书李明富的说法,“李邵桥”这个名字是在交通管理部门的催促下诞生的。“造桥是公开招标的。2009年12月,交通局有人下来,问我们桥叫什么名字,没有名字不能招标不能造的。我说就起名叫‘李邵桥’。”

  于是,我们追寻到金东区交通局。

  交通局办公室一名姓金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招标时,确实需要村里提供桥名。但交通局主要负责桥梁的设计、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把关,对于桥名,他们并不干涉。

  “可在我印象中,这座桥在招标材料上写的是‘西前路桥’。怎么会突然变成‘李邵桥’?”对此他也一头雾水。

  “桥是村里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还是问问镇里吧。”

  镇长:尚不知道此事

  那么,赤松镇政府对于“李邵桥”这个名字,又是什么看法呢?

  为此,我们电话联系了金东区赤松镇镇长张锦根。

  “这是不可能的,我们这不会有这个情况。”张锦根不假思索地否认李邵桥是以村支书和村主任姓氏命名的这一情况。

  当我们说明事实情况后,张锦根解释:“我没听说过这个情况,明天我去证实一下。”

  民政局:通常不能以人名做桥名

  章跃宏是金华市民政局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农村公路桥的命名,主要由交通部门规划命名,最后拿到他们这里备案。地委办会按照《地名管理办法》进行审批。

  对于同一个桥名,如果解释不同,审批的结果也很有可能会不一样。

  比如“李邵桥”,如果说桥接连的两个村庄,一个村有“李”字,一个村有“邵”字,叫“李邵桥”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是以村支书和村主任的姓氏来解释,那我们是不予通过的。”

  章跃宏解释说,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不能以人名来命名大桥。

  我们追问,“李邵桥”是否有备案?章跃宏说,农村桥梁的命名实行属地原则,具体情况应该再向金东区民政局了解。

  “李邵桥?没有听说过。”金东区民政局办公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农村桥梁也是要来审批备案的,“但是李邵桥,在我印象中是没有审批过的。具体情况我并不清楚。”

  我们想继续向金东区民政局地委办了解情况,但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这名工作人员解释:“地委办的都出差去了,办公室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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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城事 j0005 招标时,这桥还叫“西前路桥” 2010-07-28 nw.D1000FFN_20100728_3-j0005 2 2010年07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