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阶:敢于当场认错的主考官
翁礼华
明代嘉靖年间,在杭州举行了一场选拔举人的浙江乡试,主考官是不足30 岁的徐阶。三场考毕,阅卷中间,年少气盛的他发现一名士子在八股文中用了“颜苦孔之卓”这个典,他觉眼生,百思不得其出处,遂拿起笔,画了个黑杠,批上两个字:“杜撰”。然后,“置四等”,等于是不及格。凡卷子上有主考的不佳评语,考生照例要到堂上“领责”,也就是去受训斥。这位士子捧着卷子上去,不得不为自己申辩:“此语出《扬子法言》,实非生员杜撰也。”徐阶闻言,赶忙让人找来《扬子法言》,果然有此句。徐阶连忙从太师椅上站起来道歉,然后,将其“改置一等”。在讲面子的封建社会里,徐阶作为主考官敢于当众认错道歉,其气度和雅量可想而知。
徐阶1503年出生于江苏松江府华亭县,嘉靖二年,刚满20周岁的他高中进士第三名——探花,从此迈进官场,一路升迁。嘉靖三十一年,徐阶以礼部尚书的身份兼东阁大学士,排在严嵩和李本的后面。徐阶的入阁,使严嵩本能地感到威胁,不惜“中伤之百方”,徐阶的处境一度十分危险。为了保护自己,徐阶改变策略,凡事顺从严嵩。为了得到他的信任,不惜把自己的孙女嫁给严嵩的孙子,拉上亲戚关系。同时,徐阶不断寻找机会靠拢嘉靖皇帝,终因主持建造成万寿宫,而得到嘉靖皇帝嘉许,被加封为少师。
翅膀硬了,徐阶开始谋算彻底整垮严嵩的妙计。他终于想出了请“神仙”帮忙的办法,请了一个叫做蓝道行的道士来给皇上“扶箕”,设计让箕语说出:“徐阶是贤臣,严嵩是小人。”
嘉靖四十一年五月的一天,天降大雨,御史邹应龙因避雨躲进一位太监家,听到了“神仙”说严嵩是小人的事。邹应龙一听就明白,于是连夜修书上奏朝廷,指控严世蕃贪赃枉法,严嵩溺爱恶子、受贿弄权。嘉靖皇帝很快做出批复:严嵩给米百石,退休回家,严世蕃发配雷州充军。不到三年,又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的罪名判处严世蕃死刑。而且,根据徐阶的意见,并没有“秋后处决”,而是“亟正典刑”。
据说,严嵩后来没回江西老家,而是在杭州府仁和县养济院度过余生。
《明史》以少有的口气,高度推崇徐阶:“立朝有相度,保全善类……间有委蛇,亦不失大节。” “论者翕然推阶为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