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会员们很难索赔
城南工商所副所长陈剑锋告诉记者,“柔婷”与“幸美人”的转让协议并无问题,“柔婷”之前在工商部门的“一系列动作”,也完全合法。
资料显示,“柔婷”宾虹路分店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注册的,而其他4家分店的相关资料工商部门暂时找不到,陈剑峰推测,其他几家分店可能也是以相同形式注册,“只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不同经营场所的几家店完全可用同一个注册名称。”
一个值得怀疑的信息是:“柔婷”负责人高娜曾在2008年5月29日至6月10日期间,以“尹婷”、“玉婷”、“明婷”名字,在金华市区注册了6家美容院。
至于“柔婷”跑路之后的遗留问题怎么解决,陈剑锋的回答是:无从追究。
“在工商局现有的规定中,个体工商户注销无需提供债权债务清单,下家也无义务承担上家遗留的债权债务。”
陈剑锋表示,索赔的唯一希望,是以群体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