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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003版:汽车·维权

拖了大半年,九千变成了一万三

  去年10月,吕女士开车出了事故,撞上了另一辆小车。人没事,不过自家的车门、前保险杠和前引擎盖都受损了。对方的车受伤也不轻,被双双送去4S店修理。交警认定,吕女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按道理说,私家车相撞,处理起来并不麻烦。可问题在于,吕女士没有买商业险。吕女士说,她开车一直比较小心的。上一年,她一次事故没出,觉得买商业险一年要几千元,真是浪费。所以,她今年只给车上了交强险,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由于负主要责任,吕女士要负担双方70%的损失。除了交强险最高赔付的2000元,其余的钱都要吕女士自掏腰包。

  对方的车很快修好了,3000多元的费用,双方都没有异议。问题出在吕女士这里。“我的车当月就修好了,可是维修费用,4S店迟迟没有结算出来。我曾经问过,4S店说费用大概是9000元左右,具体多少要付钱的时候才知道,不过不会有大的变化了。”可到了今年5月,4S店通知付钱时,吕女士一看账单傻眼了。“竟然要1.3万元,涨了4000多元!”


钱江晚报 汽车·维权 b0003 拖了大半年,九千变成了一万三 2011-06-22 钱江晚报2011-06-2200011 2 2011年06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