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b0004版:地产·房子那点事儿

其实开发商玩了个文字游戏

喻先生和开发商到底是怎么约定的呢?记者拿到了喻先生当初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上面附注:“本物业不会阻止或妨碍该套业主安装自身单元的防盗设施。”

  显然,附注中并未明确指出喻先生可包露台。这样看来,物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公约》中的规定阻止喻先生包露台,并没有错。但再仔细想想,业主在套内装防盗措施,就算不签协议也是合法合情的,并无特别附注的必要。喻先生这协议其实算是白签了。

  其实现下,不少开发商用赠送露台、设备平台等方式来“偷面积”,以吸引购买者的眼球。但事实上,细心的业主会发现,很多赠送部分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换句话说,这些面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那开发商有权处置这部分吗?可以与业主签订类似改建的协议吗?

  按照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其中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业主共同决定。”也就是说,喻先生要包露台,必须有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行。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李慧律师提醒业主:“《物业管理条例》由国务院颁发,属于行政法规,开发商无权与业主私自签订与法规相悖的协议,签订了也无效力。”

  就此,记者只能遗憾地告诉喻先生,尽管包露台是为了防盗,但还是得耐心等待业委会成立后,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


钱江晚报 地产·房子那点事儿 b0004 其实开发商玩了个文字游戏 2011-06-30 钱江晚报2011-06-3000014 2 2011年06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