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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5版:宁波城事·甬现

楼层还没抽签,房子先卖了

六年前,宁波市民老许一套在江东的房屋被拆迁,换得江东福明家园三期、建筑面积为75平米左右的期房。去年2月4日,老许到公证处公证,委托前妻王女士代他办理抽签等手续。

  十几天后,老许找到张某,提早把房子卖给了他。双方签了《售房协议》,约定:

  1、房子总价108.5万元,老许必须在拿到房子的第一时间交付给张某,逾期10天就算违约;

  2、签约当天,张某支付定金15万元,3月5日前,再付房款15万元,过户当天付13.5万元,剩余的65万由银行按揭支付;

  3、张某悔约的话,15万元的定金就没了;如果老许悔约,则须在悔约之日的3天内,将定金退还给张某,另外,还要付15万元的违约金;

  另外,协议还有一项补充:楼层由张某抽取,楼层的差价由张某支付,老许概不负责。交付时,面积大于或小于75平米的,按这套房子的均价,每平方米14466元多退少补。


钱江晚报 宁波城事·甬现 n0005 楼层还没抽签,房子先卖了 2011-07-06 钱江晚报2011-07-0600007 2 2011年07月0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