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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6版:时评个论

开发商的“面子”问题

  湖南郴州市农民工杨发(化名)至今没有缓过神来。

  去年,他在当地一开发商工地辛苦工作几个月,不但没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反而因讨要工资被抓。近日,杨发还接到法院通知,得知自己被开发商告上了法院,理由是讨薪行为对开发商名誉造成损失,同时讨薪过程中损坏了开发商财产。

  农民工被开发商告了,这事不多见,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法律应该是相对弱势的那一方要拿起来的武器,但在这起案子中,却是强势的开发商高举法律武器。

  农民工之所以被抓,据说是因为80个农民工讨薪时堵了开发商门口的一条马路,郴州郴江派出所干警以扰乱社会治安之名,带走了包括杨发在内的6名讨薪代表(其中包括两名小包工头),并予以治安拘留。

  堵马路当然是不对的,警方对6名讨薪代表治安拘留也没什么问题。可是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恶意欠薪,是可入刑的,当地警方怎么没开拘留证?也没想想办法帮农民工讨来薪水?当地的态度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你可以维权,但你不得闹事,要不然就抓你,至于该怎么维权,那是你自己的事。这个事就走入一个怪圈,开发商侵害了农民工的权利,法律无可奈何;但农民工触碰了开发商的利益,法律却很管用。开发商为什么告农民工?当初欠薪的时候,怎么不讲名誉,农民工上门讨薪了,他们反倒开始珍惜起名誉来。一家没有信誉的开发商,拿名誉说事,本身就很搞笑。其实反正行情好,名誉再差的开发商也能把房子卖出去,他们只是想给农民工一个下马威,用法律来抬高农民工讨薪的成本,让农民工没辙,更厉害的是杀鸡儆猴:“我不是好惹的!”

  那么开发商的底气又来自哪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商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方能办理施工许可证。一旦出现工资拖欠,可以由劳动部门启动保证金,发放农民工工资,也就不存在讨薪难问题。但在郴州,地产项目大部分没有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因为房地产大多是本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时常会出现领导批条子、打招呼的现象,劳动、建设职能部门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不是笔者的臆测,而是郴州市北湖区政法委邱副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

  正是政府对开发商这种暧昧的态度助长了开发商忽视民工的权利、“拥钱自重”的气焰。要说不守法,首先是从政府部门开始的,政府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于是开发商也变得有恃无恐不拿法律当回事,最后是一群讨薪无门的农民工,一时冲动堵了马路受到制裁。

  法律是一把维护社会公正的利器,但如果这样被执行,维护的只是违法者的利益,就会沦为权钱交易者的帮凶。


钱江晚报 时评个论 a0016 开发商的“面子”问题 2012-05-13 钱江晚报2012-05-1300014 2 2012年05月13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