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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7版:本地新闻·民生

杭州政协委员建议——

禁止套房改成群租房
公租房逐步向农民工开放

  本报讯 83.7%住在农户出租屋,11.1%住在企业员工宿舍,其余部分租住在地下室、车库等处。一般2—4人挤在8—12平方米的房间,没有专用的厨房和厕所。这是杭州市政协工会界别的委员最近在九堡和下沙等地抽样调查得出的统计数据。

  昨天,在杭州市政协“提高民主保障水平,打造安居乐业示范区”民主议政会上,委员建议,要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公共住房保障体系。

  目前,外地来杭的农民工已达到300多万,他们中有很多人长期在杭州生活,但是却没能力在这座城市有一个自己的窝。

  委员的建议是,政府应该把长期在杭州就业和生活、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一方面,扩大廉租房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廉租房保障,逐步放宽准入门槛特别是户籍门槛。另一方面,就是把农民工逐步纳入公租房的保障范围,当然,在准入退出机制方面要把好关,租赁的主体必须是企业。以后,结合户籍制度改革,还可以逐步放开经济适用房。政府也可以统一规划,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公寓房、职工宿舍,按照比例租赁给园区的企业,由企业承租给员工。

  针对农户出租的问题,委员提出,要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管理,严格禁止将成套住房改造成群租房,禁止危房、违章建筑等出租。在禁止群租群住的前提下,由用工单位统一租房分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委员们也挺关注。鉴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每年波动不定的情况,杭州市工商联提了个想法——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登记系统。

  简单地说,就是在招生前一年的12月份预登记,符合条件的人,次年的6月份直接通知就读,如果不符合条件,也在入学当年的一二月份提前告知。

  相关部门还可以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集中的区域,利用闲置的厂房等,作为某个公办学校的临时分校或教学点,人员搬迁后,学校也可以搬迁或在他处重建。

  本报实习生 赵玛斐 本报记者 刘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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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逐步向农民工开放
2012-11-07 2787697 2 2012年11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