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
1991年12月31日,朝韩双方代表在板门店草签了《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1992年2月19日,《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正式生效。宣言的具体内容包括:朝韩不试验、不制造、不生产、不接受、不拥有、不储藏、不部署、不使用核武器;朝韩和平利用核能;朝韩不拥有核再处理设施和铀浓缩设施。
1991年12月31日,朝韩双方代表在板门店草签了《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1992年2月19日,《朝鲜半岛无核化共同宣言》正式生效。宣言的具体内容包括:朝韩不试验、不制造、不生产、不接受、不拥有、不储藏、不部署、不使用核武器;朝韩和平利用核能;朝韩不拥有核再处理设施和铀浓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