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民政部部长答记者问
李立国:支持社会组织收养弃婴孤儿
据新华社、央视
据新华社、央视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13日举行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保证弃婴孤儿健康成长是社会课题
记者:孤儿的收养问题目前广受关注,今后孤儿收养和寄养的制度层面会不会有一些新的改进?机构改革之后,社会组织能不能发挥一些更积极的作用?
李立国:个人自行收养孤儿怎样纳入到法律支持范围,保证弃婴、孤儿的健康成长,是目前面临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课题。初步措施是,对于具备条件的个人和机构愿意继续收养的,民政部门采取合办和委托寄养方式加强管理,不具备养育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接手管理。
社会组织参与弃婴、孤儿收养有利于儿童福利机构的发展,在弃婴、孤儿的教育、医疗康复和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方面也能提供支持。社会组织与民政部门合办儿童福利机构,我们也是欢迎的。
社会捐赠资金纳入政府监管
记者:目前,我们对捐赠款项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
李立国: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接受社会捐赠资金。这部分资金将从三方面监督:一是由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二是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捐赠资金的划拨到位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察。三是民政部门对捐赠资金使用,在基层单位和管理环节严格要求公示。
此外还有大量公益慈善组织接受和使用捐赠资金,对此民政部通过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