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帮忙
见义勇为是应该提倡的好事,可也要分情况。江西人小黄,在路上一时好心见义勇为,却因为醉驾,成了危险驾驶,最终被法院判了刑。
小黄从江西来宁波打工七八年,自己开了家小店,当起了小老板,日子过得顺风顺水。
去年平安夜,他和几个朋友一起聚会,一时高兴,喝了点白酒和啤酒。
到晚上9点多,想想第二天还得早起进货,小黄开着小货车回家了。
小黄一路小心翼翼,加上车流量不大,开得还挺稳。
开到镇海中官路和庄市大道交叉口时,一个人力三轮车夫拦下了小黄的车。
对方指着前面一辆电瓶车说,电瓶车主撞了他之后跑掉,想让他帮帮忙追上去。
小黄一听,载上三轮车主,一踩油门追了上去。
追过三个路口后,小黄拦停了电瓶车。
三轮车主刚下车想上前理论,没想到,电瓶车主又跑了。
小黄心一急,独自开车,把电瓶车追进了一条小巷,下车又追了上去。
电瓶车主看小黄穷追不舍,心一慌,撞上了一辆停着的吊车,当即头破血流。
电瓶车主随后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经调查了解,人力三轮车与电瓶车之间仅仅是小刮擦,并不涉及刑事责任。
不过,交警发现小黄满嘴酒气,就带他去医院抽血检验。
结果显示,小黄血液中酒精浓度为95mg/100ml,已属于醉驾。
镇海检察院以小黄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向镇海法院提起公诉。
因小黄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小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本报通讯员 叶子 正剑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