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错成劫犯
明明有一份安安分分的工作,听到朋友抢劫的建议,不但不劝阻,还帮忙提供信息。河南小伙岳某,这一下麻烦大了,因为他已成了抢劫罪共犯。
岳某,30多岁,河南商丘人,来余姚打工已有三年时间,一直在一家企业工作。
去年9月23日,一个姓张的朋友找到了岳某。
他向岳某打听一个杀猪行周老板的生消息,说准备做他的“生意”,也就是抢劫。
张某还承诺,事后可以分给岳某三成。
岳某与周老板有业务往来,比较熟。
听了这番话,他带着张某到了杀猪行,为他指认了周老板。
岳某还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信息:每天早上7点多,周老板都会路过梁辉水库岔路口去养猪场。
半个月后,张某伙同王某(已逮捕)在梁辉水库岔路口截住了周老板,用刀将他刺成轻伤,抢走2000余元现金。
与事先说好的不同,岳某没有参与分赃。
不过,案子发了,他还是被牵扯进来。
检察机关认为,岳某事前通谋,为抢劫提供了帮助,仍构成抢劫罪共犯。
本报通讯员 李平
本报记者 龚振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