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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男童上学路上被泼强酸
警方悬赏1万元通缉嫌犯

男孩母亲离异后与嫌犯交往
感情问题分手后其以此报复

  30日,南京江宁区一小学生上学路上,被一男子用酸性液体泼脸致严重损伤。江宁警方于下午15时许在官方微博发出警方通报,悬赏1万元通缉嫌疑人。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新闻发言人王瑰杰介绍,案件发生在7时40分许,受害男童11岁,为岔路小学4年级学生。这名学生昨晨上学途中,突然一男子窜出,手持装有酸性液体的塑料瓢,将酸性液体泼向孩子的脸,致使孩子的脸严重烧伤。后路人看到孩子捂脸、痛苦地蹲在路边,随即向警方报案。警方快速赶到现场后,迅速将孩子送往南京儿童医院救治。目前孩子还在重症监护室。

  王瑰杰还介绍,嫌疑人名叫蔡士林,男,51岁,南京市秦淮区人。初步了解,男孩母亲离异后,与嫌疑人有交往,后因感情问题分手,嫌疑人遂伤害男孩报复。目前嫌疑人在逃。

  鉴于这一案件性质恶劣,江宁公安分局已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并对嫌疑人公开通缉。

  江宁公安于30日15时许,在其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发出警方通报,悬赏通缉嫌疑人。警方通报说,如能提供线索导致破案或直接抓获嫌疑人的,警方将奖励人民币1万元。 据新华社

  在最新司法解释没生效之前,死亡赔偿金这一项还是支持的,有时能赔几十万,有了新规定,反而不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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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31 3047662 2 2013年05月3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