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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07版:宁波城事·办案笔录

起了贪念

  播报人:海曙法院

  本来是举手之劳帮别人汇款,可是一念之间,她做了个错误的选择,如今要面临四个月的拘役。

  周女士34岁,在一家小服装厂上班。今年除夕,周女士在海曙区联丰路附近的一家银行附近办事,在门口的ATM机前遇到了胡师傅。

  45岁的胡师傅是来给朋友汇钱的,但他对ATM机一窍不通,于是就问周女士能不能帮个忙。

  接过胡师傅递来的5000元现金和写着收款人账号的纸条,周女士开始操作。

  机器验钞后,弹出“确认”窗口。周女士点了“确认”后,告诉胡师傅,钱汇好了。

  胡先生见存钞口已经合上,看见周女士按了“确认”,便没有怀疑,边往外走边打电话给朋友。

  周女士见胡师傅走了,心里打起了小鼓。原来,胡师傅看到的那个“确认”窗口,只是确认存钞完毕,并非将钱汇出,下一个界面才是选择是否确认汇款。如果按“确认”,钱汇出;按“取消”,钱吐出。

  天人交战了几秒钟,周女士按了取消,拿走了机器吐出的50张百元纸币。

  正月初二,胡师傅得知朋友并没有收到5000块钱,去了银行查询。银行检查后,确认机器并无故障。胡师傅报警。

  拿了不义之财的周女士连个年也没能安心过。她把这事告诉了弟弟。正月十四,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把这笔钱还回去。胡师傅找不到,钱先行交给了银行。银行根据胡师傅来询问时留的电话找到了他,把钱还了回去。

  虽说钱已还回去,但周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昨天,海曙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周女士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本报通讯员 李义山 陈静

  本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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