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砂船出国
播报人:象山检察院
为了将没有合法证件的采砂船运到国外作业,象山人晏某经李某介绍,雇佣陈某等六人非法将船开至马来西亚。
晏某在象山开了家船务公司,平时从事船舶运输方面的生意。
3月,晏某经人介绍,与汪某合伙从天津购买了一条采砂船,但无法办出合法证件。
采砂船在国内不能合法作业,而马来西亚却有可以合作的客户,晏某和汪某决定把船开过去作业。不过,没有证件的采砂船,要怎样才能避过合法途径开出国呢?
晏某将一切事宜交给了船长李某,让他临时雇用几人,避开边防检查,开船去马来西亚。
4月底,李某联系了陈某等6人,双方谈妥由陈某等人把船开至马来西亚指定海域,随后由李某接手。
5月8日,陈某等6人从象山鹤浦出发,途中通过更换船旗的方式,避开海上执法人员的检查。
5月18日,采砂船顺利到达马来西亚,并在晏某事先指定海域抛锚。李某赶到,带人接管了采砂船并开始采砂作业。
5月19日,完成任务的陈某等人准备回国,但在吉隆坡机场登机时,被工作人员查到没有办理入境手续。每人均被马来西亚的法庭判决拘留14天,并罚款3000马币。
陈某等人回国时,被边防检查站的工作人员查获,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象山县检察院批捕。而雇主晏某等人,也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被批捕。
通讯员 项简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