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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0004版:余杭生活

职工十年前被单位辞退,现在能否取得赔偿

  (胡大姐来电咨询)我母亲在瓶窑一所小学食堂工作了大半辈子,十几年前因学校食堂由原先的柴火烧改为电烧,我母亲文化水平比较低也不会用,所以学校就把母亲辞退了。之前也没签合同没买养老保险,当时这种现象也很普遍,现在看到贵报有这个平台想咨询下我母亲这样能不能争取部分赔偿?

  【律师解答】

  您母亲与学校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与您母亲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因事情发生在十几年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均未颁布实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当时的规定,劳动仲裁的申请期限为60日,所以,因为时日已久,您母亲没有及时的行使权利,故现已过仲裁申请的时效,权利难以得到保护。

  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 段利明


钱江晚报 余杭生活 y0004 职工十年前被单位辞退,现在能否取得赔偿 2013-11-15 钱江晚报2013-11-1500009 2 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