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q0004版:今日下沙·警事

许府牛杂下周向葛优赔钱道歉

还有一家企业拒不还钱,被法院当场查封

  本报记者 汤晓燕/文 本报记者 徐艺杭/摄 本报通讯员 今法

  根据杭州市法院统一部署,11月8日起,各基层法院进行为期40天的“收网2013”第一次集中行动。这次行动,专门打击涉及民生、金融类案件中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和企业,趁年底之机加大执行力度,给老赖们一记重拳,从而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周六,开发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开展行动,当天找到被执行人三个,其中一个被拘留,另两个交了欠款。(详见本报2013年11月19日Q5版报道)

  昨天,干警们再次行动,这次主要针对企业。被执行的许府牛杂下沙直营店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履行对影星葛优的侵权赔偿,另外一家被执行企业被法院当场查封。

许府牛杂下沙店

答应向葛优赔钱并登报道歉

  2009年11月,葛优来杭州出演老舍话剧《西望长安》,演出承办单位轩宇晟鸿广告(杭州)有限公司与许府牛杂签了《赞助合同》,成为指定餐饮店。根据约定,许府牛杂有权在约定期限里在相关门店使用海报进行宣传推广,海报上有葛优肖像和“许府牛,我看行”六个字。过了约定的4个月期限,下沙直营店却还贴着葛优的海报。

  今年6月3日,法院判决,被告许府牛杂杭州总店和下沙直营店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8万元、支付2万元精神损害安慰金,并在《钱江晚报》上向原告公开道歉。

  今年7月16日,案子进入执行程序,但许府牛杂却一直没有履行的意思。

  法院干警一次次上门,对方都推掉了。有一次,该店负责人直接告诉法院干警:“我们没钱,要不你们把这些桌子椅子搬去还债。”

  但根据法院执行局掌握到的情况,这家店目前仍在正常经营,也就是具备还款能力。

  昨天中午,干警再一次来到店里。当时,店里坐着几桌客人,负责人在外面办事,一时赶不回来。法院要求该店在下午到法院还清案款,否则次日作封店处理。

  下午两点,饭店负责人叶某找到了法院,表示立即履行法院判决,马上登报道歉,筹备10万元的案款,于下星期三前全额付清。

一公司坚称不还钱

被法院当场查封

  接着,法院干警来到浙江游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游龙集团)。

  这家公司欠宁波一家材料公司一笔货款,迟迟没还。无奈下,宁波公司告上法院,法院裁定游龙集团支付原告50余万货款。

  该案从今年6月开始立案执行。但游龙集团一直不肯还钱。7月19日,法院干警上门和公司负责人单某进行沟通,单某承诺在9月30日前先支付20万案款,年底前把余款还清。但到昨天,单某一分钱都没有还,几次电话打过去,态度强硬,表示不愿还钱。

  昨天,干警来到这家公司时,公司在正常营运。近200平方的办公场地里,仅7个人在埋头办公,他们声称自己是小职员,联系不上单位负责人。

  干警们当场查封了公司,并要求单位负责人在当天下午来法院,否则做进一步处理。但直至本报截稿时,该负责人未去法院。

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者

处以拘留,绝不姑息

  昨天的行动中,法院还找到了被执行者汪某的家中。

  上周六,法院集中寻找8个被执行者,当天只找到3个,法院向其余5人留下了执行文书。本周一,有4个被执行者和法院取得联系,承诺尽快还钱。到本周三,这些人还清了钱。还有一个汪某,却始终联系不上。

  汪某是下沙本地人,在富阳经营农庄。前几年他因欠钱不还,先后3次被告上法庭,案款超过百万。法院干警曾上门协商,他支付过30万元。今年,他又因欠钱不还,被告上法庭,法庭裁定汪某支付9万块钱欠款。至此,汪某的案款累计超过150万,但迟迟不肯还钱,干警一次次联系他,他总推说没钱,过几天肯定还。

  干警了解到,汪某的农场在正常经营,家里的装修还算不错,明显有执行能力却拒绝执行。

  上周六,干警上门时,汪某不在家。他的妻子称汪某去了富阳。这周,法院和汪某取得联系,汪某依然推说这几天没钱,过两天肯定还。

  昨天,干警再次来到汪某家,家里只有他儿子。“我爸爸出去了,他欠钱的事我不清楚。”儿子说。

  干警马上和汪某联系,要求汪某当天来法院还钱。

  “对于那些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者,一旦找到,就处以拘留,绝不姑息。”开发区执行局的张法官说。


钱江晚报 今日下沙·警事 q0004 许府牛杂下周向葛优赔钱道歉 2013-11-22 3267698 2 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