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凶”赵志红昨日二审
庭审围绕被告人是否立功展开
备受舆论关注的内蒙古“4·9女尸案”(媒体称之为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赵志红系列抢劫、杀人案昨天上午在内蒙古高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审。呼格吉勒图父母参加了旁听。
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昨日二审围绕决定赵志红生死的焦点展开,“呼格案”洗冤能否救真凶赵志红一命?
据了解,赵志红系列抢劫、盗窃、强奸杀人案,昨日庭审分为两个部分:抢劫、盗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接受公民旁听申请;强奸杀人案件由于涉及隐私部分,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自2005年至今,赵志红到案后的9年多时间里,始终坚持自己为“4·9女尸案”的真凶。赵志红此举是否可认定为立功情节,并依法从轻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相关人士向记者分析称,赵在九年中没有一次翻供,坚持自己是真凶的行为,确实对纠正呼格吉勒图冤案、侦破“4·9女尸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赵志红的这个行为应定性为坦白情节,而不是立功。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具有坦白情节的被告人也会依法减轻处罚。
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只适用于“4·9女尸案”这一个案件,而在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人。
赵志红的坦白情节不适用于除“4·9女尸案”以外的其他案件,对于他的最终量刑,法院、检察院需要综合考虑、衡量。
该人士表示,他个人分析认为,赵志红的坦白情节尚不足以抵消他的死刑判决。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