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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去年起启动五水共治

部分水污染治理指标已接近或达到“水十条”的要求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浙江集中治理水环境可以追溯到2004年,而去年起启动“五水共治”,部分工作已接近或达到“水十条”的要求。

  浙江集中治理水环境可以追溯到2004年。十年后的2014年,浙江启动“五水共治”,全年累计整治黑、臭河4660公里,约占上报河段的约91%,全省半数以上设区市年内完成了“清三河”工作。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2014年度浙江省环境质量概要》显示,去年,设区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7.8%,即达到或优于Ⅲ类。

  浙江从2011年起,就明确整治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六大行业,涉及企业达到5740家。截至2月底,全省共关闭上述产业企业2203家,比计划多关停200多家。按照要求,浙江在2016年底前将完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除了饮用水和工业污水,城市生活污水也是“水十条”中的重要一项,“水十条”提出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十条”体现了治污水、保供水、抓节水等内容,是“五水共治”、“河长制”等工作基础上的深化提高。全省环保系统将对照“水十条”的目标要求,尽快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年度工作任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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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晚报 中国新闻·深读 a0015 浙江去年起启动五水共治 2015-04-17 3851167 2 2015年04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