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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007版:今日下沙·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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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
帮他要回了应得的工资

  “真的要谢谢你们,虽然讨回的工资不多,但心里的怨气消了不少。”4月18日下午,安徽人张师傅给开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谢旭涛送来一面锦旗,感谢他们提供的法律援助,帮自己讨回了工资。

  张师傅是下沙某公司的司机,今年3月份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上面写明每月工资1600元,一天工作8小时。

  没想到干了不到一个月,4月8日那天,公司突然通知他不用来上班了。“事先也没和我说过,就单方面辞退了我,说我不符合他们录用的条件。”

  公司的做法让张师傅很生气,他很纳闷既然自己不符合条件,公司为什么要和自己签合同。更过分的是,现在人被辞了,连工资也不给发。“我干了21天工资是1155元,公司莫名辞退我算是违约,要赔偿我一个月工资,还有入职前250元的体检费也是自己垫的。”

  张师傅去公司交涉了几次,但一份钱也没要回来。4月10日,张师傅找到开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希望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帮他讨回公道。

  为了维护张师傅的合法权益,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快速接案受理,当即指派办理劳动纠纷案件经验丰富的袁小芳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全面了解案情后,袁律师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因为张师傅手中的证据非常不充分。“他手上只有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及少许的考勤记录,这些证据和他的诉求没有直接关联性。”

  袁律师提醒张师傅,要尽量多搜集相关证据,并建议他可以先约谈公司相关负责人,尽快调解达成一致,获得应得的工资和赔偿金等费用。

  另一方面,袁律师也为张师傅准备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以备双方协商无果时,可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最终,经过多次的调解,4月18日,在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张师傅当场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和赔偿金等共计1916元。

  看到事前圆满解决,援助中心负责人谢旭涛很开心:“双方能心平气和坐下来,你让我谅地解决纠纷,非常欣慰。”

  据悉,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共受理援助案件69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450余人次,中心特别为农民工“讨薪”和工伤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不再审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条件。通过实行申请前一次性风险评估、办案“全程跟踪监督制”、受援人回访制、庭审旁听制、案结审查制等,有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最后,谢旭涛还提醒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拨打援助热线89898432,我们会安排资深律师帮你解答法律困惑。”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郭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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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2 3856046 2 2015年04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