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 数字报纸


m0005版:桐庐生活

近期,公积金政策又有新利好传来

理一理,今年桐庐公积金变动有哪些

  陈琪 尹丽

  近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又传来利好消息。桐庐县公积金中心自2015年9月28日起开展浙江省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业务。县公积金中心开设绿色通道,为大家缴存职工异地购房贷款提供更快捷的服务。

  今年截至目前为止,县公积金中心屡次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提取和咨询渠道做出调整,程序更简便,服务更便民。笔者为大家整理以下几点变化,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放宽贷款门槛调整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

  今年4月,公积金贷款方面政策出现变动,主要集中在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三方面。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由原来的正常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即职工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已连续缴存6个月及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不低于本县最低月均工资标准。

  贷款首付比例有所降低,期房的话,职工首次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面积不大于144平方米时,最低首付款为20%;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或已拥有一套已结清贷款的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并且,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确定方式也进行了调整。自2015年11月1日起,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12倍确定(月均余额=职工申请贷款时最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12)。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简化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

  公积金除了具有购买房产方面的功能,在保障民生方面也有作用。为进一步支持解决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桐庐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政策。

  新政策规定:自2015年4月14日起,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桐庐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租住其他住房的,凭本人及配偶在桐庐的无房证明,按每人每月500元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每年提取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比以前简便了,但是对真实性要求更高。对于违反规定、采用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隐瞒有关信息等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也提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对于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会严肃处理。而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定人群享受更大贷款额度

  住有所居,民有所安。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构建和谐社会,让更多的家庭成为孝敬父母、传承美德的文明家庭标兵,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于4月23日推出了提高部分群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购房目的是子女父母同住或居住相近区域便于照顾(同一社区)的职工,享受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优惠政策,一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的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认定依据由新购房所在社区提供证明或提供父母房产证明。

  拓宽沟通渠道 方便民众咨询

  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咨询了解公积金政策等相关事宜,6月份,桐庐公积金中心开通12329热线服务。该热线提供公积金政策自助查询和人工服务,24小时随时查询。一个号码可以解决你对于公积金的所有问题,避免了咨询问题时要转接几次电话的情况。

  “这个公积金热线开通很有必要。”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梅女士表示,她在购房时对相关公积金事宜还不了解。得知公积金中心热线12329以后,一个电话就回答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所需的材料和流程,非常方便。今后,有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就可以拨打12329电话,接通后按1选择杭州公积金,再按5选择桐庐公积金,最后你可以按1自助了解公积金政策,或者按9接通人工服务。

  公积金窗口服务再升级

  8月,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推出多项新举措,升级便民服务。

  在公积金提取方面,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职工资金安全,公积金提取窗口启用了身份证读取器。该读取器对于无磁性或者已过期的身份证都无法读取信息,可以辨别身份证有效性,帮助窗口员工核对提取市民信息。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之前推出贴息贷款以来,职工办理按揭都需要到公积金窗口和银行网点分两次办理。为了让职工贷款更加便捷,委贷银行为建行、交行的公积金贴息贷款到该银行的指定网点一次性受理即可。现在采用建行、交行网点受理,公积金窗口审核的模式,使办事流程更加流畅,职工办理更加方便。

  公积金贷款省内异地可互认

  2015年9月28日起,桐庐公积金中心开展浙江省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业务。

  只要你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桐庐自住住房,可向桐庐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桐庐县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对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外职工申请时,另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和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这三份证明材料。

  如有桐庐县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向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另外,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购房的桐庐职工,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证明》的地点变更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2015年4月

  》》》2015年6月

  》》》2015年8月

  》》》2015年9月


钱江晚报 桐庐生活 m0005 理一理,今年桐庐公积金变动有哪些 2015-10-16 4037648 2 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