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建立城乡统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钱随人走”
惠及1300多万农民工随迁子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近日印发,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通过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首次建立起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开启义务教育发展的新里程。
此次国务院通知一大亮点就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今后人到哪里,钱就到哪里。”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说,新的制度实施后,大约1300万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会直接受益。
陈舜说,统一城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有利于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就是钱随人走,即学生无论在城乡都可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学生无论在哪里接受义务教育,国家都会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足额安排补助。
根据国务院通知,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中央确定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中西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东部地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北方地区取暖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同时,取消对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中央奖补政策。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中央财政适时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