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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003版:嘉兴生活

90后大学生“借钱”设局中局 被判诈骗罪

  90后大学生“借钱”设局中局 被判诈骗罪

  海正/文

  海宁90后小伙,“借”他人的钱财供自己挥霍,事后也不想着还钱,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行骗者凭着两片嘴唇一闭一合,将四名受害者共计41万余元现金吸进了自己的口袋。近日,海宁市法院宣判了该起诈骗案,两小伙均获实刑。切记借钱的时留个心眼,不要钻进别人下的套。

  阿哲,海宁本地人,是个正在读大二的大学生, 阳仔,21岁,海宁人,高中文化。本是意气风发的青年,现在却垂头丧气的站在被告席上,他俩悔不当初。阿哲回忆道:去年的12月底,我们几个朋友聚在一块儿聊天,盘算着快过年了,到哪找些钱来?阳仔说:“我有个朋友小鑫,家里开厂子的,又老实,我们可以骗他的钱来花花。” 小伙子们一拍即合,商量了一个圈钱局中局。

  为和“摇钱树”套近乎,阿哲和阳仔约了小鑫去酒吧喝酒,觥筹交错中,他们很快就熟络起来,小鑫也很信任新结交的小伙伴。第二天晚上,根据事先商量好的,阿哲先去朋友那里借来了五万元,接着他们约出了小鑫,真正演给小鑫看的戏,开始了。

  “阿哲,我最近有点缺钱花,你那里有钱吗?先借我些呗。这样,爽快点。借我三万五,连本带利一起还你五万块。”阳仔对阿哲说。

  “咱们也是哥们儿,借你钱也是可以的啊,不过按程序来说,得找个担保。”阿哲说道。

  “小鑫,咱们关系也这么铁。你就给我做个担保签个字吧,哥哥给你4000块的好处费,好嘛?”阳仔对小鑫说道。

  傻傻的小鑫碍于哥们儿情面,就跳进了这个专为他设计的局,在担保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小鑫离开后,阳仔把刚刚阿哲“借”给自己的钱还了回去,虽然没有拿到钱,但是却有了小鑫的一张担保书。

  四天后,阿哲、阳仔他们有以同样的手段,让小鑫再担保了5万块。

  “不好了!阳仔不见了。欠我10万块,小鑫你来还!”阿哲按照事先商量,找到小鑫要钱。

  “这怎么可能呢?你等等,我来打阳仔电话。”小鑫拨打的号码却一直是关机,这时才发现阳仔已是不见行踪。

  2015年元旦那天,阿哲再次找小鑫商量还钱的事情,他利用小鑫害怕家人知道的心理,威胁若不及时还款则将告知其家人或报警。老实胆小的小鑫便按阿哲的要求写下了包括借款加利息及保证金在内共计23万元的借条,一步一步掉进他们的局中局。

  事实上,阳仔并没有跑路,只是把和小鑫联系的手机关机,还有另外的手机专门和阿哲联系。而之前所谓的借款也只是骗来小鑫欠条的手段,压根不存在借贷。

  阿哲喊上了几个“朋友”拿着借条,去找小鑫的父亲要钱,小鑫的父亲看着儿子亲手写下的借条,但实在是搞不清楚状况,并没有把钱给阿哲他们。

  元月六日晚上,阿哲阳仔等人眼看着“欠款”迟迟不来,便喊上小伙伴们带上钢管、油漆、松香水,砸了小鑫家的窗户,油漆喷砸去小鑫家里报复。

  然而小鑫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据悉,阿哲、阳仔利用上述的手段共骗得连小鑫在内四名受害者。他们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耍手段让他人写下借条或提供担保,随后恶意索款,其中阳仔涉案金额41万余元;阿哲涉案金额3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私有财物,均犯诈骗罪,遂依法一审判处阳仔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二千元,判处阿哲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剩余损失。(文中所涉姓名均为化名)


钱江晚报 嘉兴生活 z0003 90后大学生“借钱”设局中局 被判诈骗罪 2016-01-15 钱江晚报2016-01-1500007;钱江晚报2016-01-1500008;钱江晚报2016-01-1500010;钱江晚报2016-01-1500013;钱江晚报2016-01-1500015;钱江晚报2016-01-1500019 2 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