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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003版:法苑

楼上“任性”装修,楼下变成“水帘洞”

  楼上“任性”装修,楼下变成“水帘洞”

  童法/文

  花了一百多万元买的新房,满心欢喜地开始装修,竟发现自家书房上对着楼上邻居的卫生间,尚未入住便已严重漏水。日前,桐乡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装修引发的物权纠纷。

  2018年7月,王先生进行新房装修,刚进场施工,便发现自家的卫生间及北侧书房房顶严重漏水,随即联系了物业和楼上邻居。

  经过沟通,王先生才知道邻居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了卫生间管道排布,新布设的管道,破坏了原有的防水结构,导致王先生家中出现漏水。

  更出乎意料的是,楼上邻居还将屋顶露台擅自改建成卫生间,并搭建多层建筑物,远远超出屋顶承重能力。

  王先生还从物业了解得知,楼上邻居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王先生家中打孔,改动管道布局。随后,王先生联系各方,未得到满意答复。

  王先生开始向街道、城管、建设局等部门投诉要求解决此事,后住建局回复:楼上业主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擅自浇筑楼板并搭建建筑物,涉嫌违反《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并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但是,楼上邻居未进行任何整改。为此,王先生十分郁闷。原本是为孩子就近上学才装修新房,现在只好另行租房居住。因楼上邻居装修造成的安全隐患和损失,王先生向桐乡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楼上业主搭建建筑物导致增加房屋承重负荷,还擅自更改卫生间管道布局导致漏水,危及楼下业主的安全,理应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未及时制止也存在一定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法官调解,楼上邻居同意拆除屋顶露台卫生间,恢复原状,不再设置卫生间,且保证恢复后不渗水,并赔偿王先生2万元,物业公司赔偿1万元。

  至于物业公司,应当对业主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根据法律规定,若发现装修人或企业有上述禁止性行为的,应当立即劝阻、制止;可能造成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或者当事人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装修事关业主的生活品质,广大业主在最大化利用空间的同时,应当把房屋的质量和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随意私拆乱建,这不仅关乎自身和整幢房屋的安全,也影响着邻里关系的融洽。

  常言道:“邻居好,无价宝。”楼上楼下,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想居住在一个充满纷争的居住环境中,谁都渴望拥有温暖的邻里情。在产生矛盾的时候,邻里间要多想想对方感受,互相体谅对方一些难处,礼貌对待彼此的生活习惯和性格,那么纷争就能大大减少。彼此间多些互谅互让,暖意融融、守望互助的邻里关系一定能构建。


钱江晚报 法苑 z0003 楼上“任性”装修,楼下变成“水帘洞” 2019-07-05 钱江晚报2019-07-0500007;钱江晚报2019-07-0500008;钱江晚报2019-07-0500009 2 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