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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003版:法苑

平湖一蔬菜种植户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

  平湖一蔬菜种植户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

  毒死蜱是一种乳油制剂杀虫剂,有中等毒,属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害虫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于农作物中的蛴螬、地老虎、龟甲、蓟马等害虫均有很好的灭杀作用。2013年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31日起,全面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但是,就在最近一个上午,平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及妻子王某(另处)在种植青菜的过程中,发现青菜被虫子咬了,由于担心被虫子咬过的青菜卖不掉,就使用禁用的农药“毒死蜱”喷洒在青菜上,并且刘某还将喷洒有“毒死蜱”农药的青菜运至菜场进行销售。

  经平湖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抽样检验,刘某销售的青菜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并且禁止被告人刘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食品及相关行业。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的民生问题。

  通常而言,食品安全风险一般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生物性风险,二是物理性风险,三是化学性风险。生物性风险主要是指食物腐化变质,物理性风险主要是指食物中掺杂进不应有的异物。总的来说,这两类风险大多可从感官上判断,因此其带来的危害大致可以预期。化学性风险包括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危害性极大。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平湖法院必将依法严惩。                       游情天/文


钱江晚报 法苑 z0003 平湖一蔬菜种植户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 2019-07-05 钱江晚报2019-07-0500010;钱江晚报2019-07-0500011 2 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