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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007版:淳安·法眼

以租、购之名行骗车之实!车辆贸易公司请提防

  近日,淳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本院第九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指控的被告人车某等10人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淳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4月开始,以被告人赵某、车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通过“以租代购”“低首付分期付款”的方式骗取车辆后直接销赃,对后期按揭贷款置之不理的方式骗取多家车辆贸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轿车16辆,犯罪数额140余万元。该团伙主要由车某负责垫付车辆首付款和销赃,赵某直接与“客户”接触,伙同“客户”虚构买车自用的事实申购车辆,车辆贸易公司实际交付车辆后,团伙成员依照事先预谋,将车辆低价销赃,从中牟取非法利益,而对后期按揭款项置之不理。被告人张某、车某还参与其他诈骗团伙骗取的车辆销赃,张某帮助拆除车辆GPS致使销售公司无法追踪车辆,便于销赃。

  被告人一方对行为定性、事实认定等多方面争议激烈,主要分子对指控事实基本否认。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为其中7名无能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担任辩护人。

  整个庭审,从上午9时持续到晚间7时许,时间约九小时,院法警大队共出警30余人次押解、值庭,全方位保障庭审秩序及庭审安全,院综合办充分保障后勤补给。合议庭在听取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后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余爱华 余珂健


钱江晚报 淳安·法眼 g0007 以租、购之名行骗车之实!车辆贸易公司请提防 2019-08-09 钱江晚报2019-08-0900008;10743168 2 2019年08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