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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5版:杭州新闻·法眼

私拉电线涉嫌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报讯 6月2日下午1点多,杭州复兴南苑小区,4周岁女孩沈某某(化名晓晓)在楼下玩耍,不幸触电去世(本报曾连续报道)。当时那根带电铁架电压为209伏——而成年人能承受的安全电压低于36伏。

  昨天,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某、张某,以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复兴南苑某住户为给父亲做周年忌日法事,联系张某让他搭建用于做法事的简易棚。6月1日,被告人张某、徐某在小区单元门前空地搭设简易棚,使用自制电线连接电灯,并固定于简易棚铁架上。被告人徐某未经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私自将电线与单元楼内某设备电源箱相连。次日中午13时许,被害人沈某某在该大棚附近玩耍,在接触大棚立柱时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简易大棚钢架漏电,漏电原因是由于电源导线的转接头所缠绝缘胶布不紧,裸露导线恰好与横档钢管相触,导致简易棚金属钢架带电。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张某私拉电线,应当预见到私设的电线线路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且未进行安全检查,致一人死亡。二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悲剧猝不及防,坚强的家属当时捐献了孩子的眼角膜。昨天,记者从邵逸夫医院了解到,捐献的眼角膜已让两名小伙重见光明。“他们很感激,希望能帮忙转达对晓晓家人的感谢和慰问。”  本报记者 方力 谢春晖


钱江晚报 杭州新闻·法眼 a0005 私拉电线涉嫌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9-09-11 10989860 2 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