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疫情防控发布会昨举行第43场
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具有传染性
有关部门如何发现处置
本报记者 俞任飞 陈曦 朱丽珍 张蓉
本报记者 俞任飞 陈曦
朱丽珍 张蓉
昨天下午,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第四十三场。全省最新疫情情况:4月12日,我省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4月12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218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9例、出院病例23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1例(其中境外输入41例)。全省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7321人,尚有236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浙江疫情防控向好态势不断巩固
无症状感染者是当前突出隐患
当前,浙江疫情防控向好态势不断巩固,但同时面临境外疫情多点输入带来的蔓延风险,也面临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反弹风险,还面临无症状感染者带来的潜在风险,任何松懈麻痹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必须慎终如始加强科学防控、精密智控、闭环管控,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
浙江再次迭代疫情防控评价体系,形成精密智控指数4.0版。在保持入境人员管控、境内人员管控、社会秩序恢复“三板块”架构的基础上,紧扣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境外来浙联系人落实等重点环节,适时调整充实评价指标,强化必要的激励导向。
针对国内出现健康码“绿码”省际流动人员被发现无症状感染乃至确诊病例的情形,浙江鼓励用人单位对近期来自原疫情严重地区员工组织必要的健康检测。
此项工作,不少企业先前已自发开展,各地也开展引导性措施。如同对境外人员实行集中隔离,这完全是为了防范风险,对任何地区和人员不带歧视。
针对无症状感染者
有关部门如何管理
在媒体提问环节,传染病流行病学专家、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龚震宇,就“无症状感染者”的界定;这类人群是否具有传染性;针对出现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有关部门如何管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需如何做好防护,进行了回答——
一、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临床表现,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有两种情形:一是隐性感染者,经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均无任何临床症状与体征;二是处于潜伏期的病例,即将发病,目前处于“无症状感染”状态 。
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有5种发现途径,都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主动监测中发现的:
1.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主动监测时发现;
2.在聚集性疫情的调查中,开展主动监测发现的;
3.在新冠肺炎病例的传染源追踪过程中,对暴露人群进行主动监测时发现;
4.在对有境内外新冠肺炎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的人员主动监测时发现的;
5.是在流行病学调查和机会性筛查中发现。
所以,被称为“医学侦探”和“病毒捕手”的流行病学调查非常重要,应该大力加强。
二、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染性,存在着传播风险。传染性可能会比病例低一些,但是因为无症状感染者传播具有隐匿性, 容易被忽视, 防控难度大,情况复杂,所以无症状感染者作为传染源意义绝对不能轻视。
三、浙江把无症状感染者和病例一样严格管理,首先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集中医学观察满14天且连续两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
对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随访。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要定期到定点医院随访复诊,及时了解健康状况。
四、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千万不能麻痹大意:防控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不是零风险;第二,在全球疫情没有完全结束之前,我们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经常开窗通风、排队一米线、少聚集,必要时候戴口罩、清洁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第三,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不要隐瞒,要及时告诉社区和防疫工作者,并如实报告14天来的行程,便于追踪隐匿的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