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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5版:潮新闻·评论

法治之力
杜绝“劳动碰瓷”

  据报道,深圳一员工刘某入职两天,称被用人单位解雇,辞退理由竟是“吃员工餐饭量大”。随后,该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日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很多网友被“饭量大遭辞退”的表象所震撼,觉得简直不可思议。要知道,该员工入职的是一家餐厅,哪有餐饮店家嫌弃员工能吃的?

  然而事实并不像该员工所描述的那样。经调查发现,2017年至今,该员工在深圳法院涉及10余宗劳动纠纷案件,案涉多个用人单位,均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倍工资差额等。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某餐厅工作仅两天,尚未办理入职手续,即称自己被餐厅以“吃员工餐饭量大”为由解雇,明显不合常理。

  正如法院所言,刘某多以消极怠工、主动找茬等方式,诱导用人单位对其作出辞退处理,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就说,这是典型的“劳动碰瓷”,即专门利用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用工不规范的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劳动争议。始作俑者的目的,就是让用人单位自认倒霉、花钱消灾。

  近年来,此类案件频频见诸新闻。“套路应聘”也好,“劳动碰瓷”也罢,都涉嫌劳动欺诈。这种欺诈行径坑苦了企业,也影响了正常求职者的求职,更在局部制造了虚假就业情景。在企业经营不易、就业难的现状中,“劳动碰瓷”“套路应聘”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面对“劳动碰瓷”“套路应聘”高发的态势,必须以法治之力加以遏制。一方面,通过司法程序,让那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人付出沉重代价,形成震慑力;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要常态化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做出及时处置。特别是通过大数据运用、信息共享等手段,及时查找出可疑人员和信息。

  值得反思的是,这些忽悠者屡屡获得用人单位青睐。他们的演技固然“高明”,但某些用人单位一味追求“省事型”“万能型”员工的意识也值得反思。企业需要擦亮眼,不为“碰瓷者”华丽丽的表象所欺骗,同时更加规范用人程序,以更为公平的条件统一对待应聘者,不仅可以帮助其避坑,也可以留给正当应聘者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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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劳动碰瓷”
2023-06-08 钱江晚报2023-06-0800010 2 2023年06月0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