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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3版:潮新闻·记者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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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昨天一场实验的过程,让人瞠目结舌

唐阿姨也有类似经历
这家店“坑”不少

属地市场监管
已立案并责令商户整改

开在水晶城购物中心二楼的汉杞堂

  本报讯  杭州一家养生馆里暗含万元“隐藏项目”,72岁杭州阿姨三年消费42万元:“店员说用了名贵药材、效果显著,一个疗程下来就要十几万元。但我感觉并未达到宣传时的功效,我提出退款,他们说店铺被转让,不给退。”

  整个过程中,商家自始至终未提供任何关于项目的宣传册介绍、标价情况、产品样式,产品信息皆为口头宣传(详见本报昨日3版《给顾客“诊”出各种毛病,号称用“天花板级药王”来调理》)。

  报道刊发后,引发多方关注。

  有网友分享了相关经历:“我妈也去理疗店免费做项目,后来开始买产品了,各种保健品一买就是几千元”“爸妈全套入手了床、仪器、垫子”……

  曾在“汉杞堂”消费过的唐阿姨与记者取得联系。

  唐阿姨说,这家店开在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时,她去做过养生项目。“当时在那里逛,有几个人在发传单,就想去试试看。先泡脚、按摩一下,我提到自己颈椎不好,就给我推荐了推拿项目,结合膏药贴什么的疗程。”唐阿姨在店里陆续充值消费了两三千元。

  对方曾给她推荐过一些产品,唐阿姨尝试了另外加钱的拔罐项目,“做完后,后背起了很多水泡,那时候还是夏天。”

  唐阿姨告诉记者,每次去,店里的技师都不一样,对方曾解释称“是调到别的店去了”:“我看到店里消费的都是老年人,逐渐感觉到这家店似乎‘坑’不少。后来,店就搬走了。”

  此前记者暗访时,店员曾提到过,“我们店是从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搬过来的。”

  昨天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回复本报称,此事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已立案,属地市监联合街道等多部门力量开展调查,针对现有问题责令商户整改,规范其市场经营行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若商家利用免费或低价套餐吸引消费者到店后,实则推销高价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孟博建议,消费者应提高甄别能力,避免冲动消费。发生消费纠纷时,证据是维权的关键,消费者需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通过多种方式依法维权。

  本报记者 俞倩玮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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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店“坑”不少
2025-03-28 27389686 2 2025年03月2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