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资定多少
开发区开展集中要约行动
本报记者 陈素萍
本报记者 陈素萍
工资收入,每个职工都很关心。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记者昨天从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获悉, 3月1日~5月30日,开发区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
本次行动旨在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本次行动范围包括: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行业(区域);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利润增长或劳动生产率提高,而一线职工工资不增长、低增长的企业。
其中的重点对象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世界500强在杭投资企业、开发区大企业大集团“572”工程培训计划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区域)。
所谓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通俗地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让工人与老板就工资“讨价还价”的制度。
近期主要围绕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分配形式、调整幅度、支付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促使企业与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企业须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报到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并报开发区总工会备案。
开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应兼顾企业长远发展和劳动者具体利益,坚持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并重,在企业发展的基础上维护劳动者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根据企业性质、规模、经营状况等不同情况,具体协商内容有所侧重:
针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把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休息休假、安全保护等作为主要内容;
针对经济效益滑坡甚至亏损的企业,要把工资标准、支付办法、劳动者生活费等作为主要内容;
针对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要把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加班工资等作为主要内容;
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把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等作为主要内容;
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把行业同类工种的劳动标准、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等作为主要内容。
另外,工会向企业行政方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企业方认为条件尚不成熟请求暂缓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