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种罂粟?罚款拘留非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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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壳放进汤里,不仅汤会变得很鲜,而且它的叶子也可以拿来涮火锅哦,非常好吃的。”在淳安县汾口镇荷塘村一块偏僻田间,当民警询问一位村民为什么要种植罂粟时,这位“吃货”村民竟然给出了一个令民警啼笑皆非的回答。
为提升群众的禁毒意识,有效遏制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淳安县森林公安局于4月18日组织民警对各自辖区内的林区开展了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共发现罂粟种植点3处,共铲除罂粟112株。
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原植物,长期食用容易成瘾,危害身体。罂粟壳一般没有味道,甚至还带点酸涩的苦味。因此,在食物中添加罂粟,实际上只是令人上瘾,产生依赖性,并不能真正做到提味增鲜,只是麻痹味觉神经而已。
随即,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科普教育,几位村民最终也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加入到铲除罂粟的队伍。之后,民警和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一起,在沿村道路向过往村民分发了林间禁种铲毒的宣传手册,向大家详细说明了毒品的危害性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仔细地叮嘱大家积极举报此类违规行为。由于此次3位当事人都能积极主动配合民警铲除未成熟的罂粟,因此民警只是对其作出教育,并未予以处罚。
在我国对罂粟的种植是严加控制的,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鲍宇晗 张旭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