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了解,业委会不和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合同的小区在杭州还是存在的。因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和一些涉及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的改造等实际情况都是要拿着业委会的盖章去政府部门审批的。而不签合同,就意味着物业管理公司无法得到审批,没有审批,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就没有办法改造,从而影响到了小区居民的实际生活问题。所以业委会和物业一定要签合同,即使在合同期里出现了问题,双方也应该平心静气的坐来商谈,而不能够各自为政。毕竟小区业主的利益才是最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