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重点学校和普通学校两大类。”杨东平说。
对许多中国城市家庭来说,孩子接受优质教育是头等大事,花多少钱都舍得。在不同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质量差别巨大的环境下,择校之风盛行自然就不难理解了。
“义务教育是普惠性教育,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介绍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有关情况时也承认,“义务教育资源分配不尽合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在一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有扩大的趋势。”
为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问题,给每个孩子创造一个公平的人生起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在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在经费投入方面,草案要求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时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在师资力量方面,草案要求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采取措施,促进学校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应组织公办学校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公办学校校长和教师在学校之间流动。
——在管理和监督方面,草案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县级以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缩小差距等等。
“在解决择校风的问题时,我们也想过电脑派位、按分数入学、严禁收取择校费等办法。”张建华指出,“但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关键是要在经费投入、师资力量等方面建立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