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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10版:人文·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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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蛋笋生钱
  唐益州新昌县令夏侯彪之初下车,问里正曰:“鸡卵一钱几颗?”曰:“三颗。”彪之乃付十千钱,令买三万颗,谓里正曰:“今未便要,且寄鸡母抱之。”遂成三万头鸡。经数月长成,令吏卖,一头三十钱,得九十万。又问:“竹笋一钱几茎?”曰:“五茎。”又取十千付之,买得五万茎,谓里正曰:“吾未须笋,且林中养之。”至秋竹成,一茎十钱,积成五十万。其贪鄙不道,皆此类。

  (唐·张鷟《朝野佥载》)

  耕斋点评

  民谚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见旧时的官僚敛财之狠。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这些银子从何而来?其实四个字就可概括:“巧取豪夺”。

  衙役横行、牵羊抢粮般的“豪夺”,过去的电影电视上我们见得多了;但如上文所述唐朝县令夏侯彪之那样的“巧取”,可还真没领教过。你看这位县官刚上任,下车伊始,便问当地的村干部:“鸡蛋一元钱几个?”答说:“三个。”他就掏出一万元钱,让买三万个,并对这位村干部说:“这些蛋今天我不便带走,寄放在你这里让老母鸡孵着吧。”不久孵出了三万只小鸡。几个月后养大了,夏侯彪之叫手下把这些鸡卖掉,一只三十元,买得了九十万元。彪之又问村干部:“竹笋一元钱几株?”回答说:“五株。”他又取出一万元钱,买了五万株,对村干部说:“我不需要笋,暂且留在竹林中养着吧。”等到秋天笋长成了竹,一株可卖十元,彪之又到手五十万元钱。这位县官的贪财之道,就是这样巧妙。

  现代养殖业发展,蛋笋是不值钱了,但“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类似夏侯彪之的贪赃术,却从来没有灭绝过。有从企业强购原始股,上市后掘一票的;有向名家低价索要字画,拍卖“赚”得大钱的;有利用手中权力批地造房,让儿子女婿的房产公司赚得杯满缸溢的……凡此种种,表面上似乎钱货两清,实际上都是变着法儿把别人乃至公家的钱掠为己有,其行径,真比明火执仗的盗贼还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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