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拖车费”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某地一货车司机遭遇事故车抛在路上,被拖车公司索取各项拖车费用计1.4万元。一辆货车只值2万元,拖车费竟收1.4万元,司机还没处找说法:交管部门称只负责通知拖车公司尽快拖车;拖车公司自认为明码标价没错;物价部门则说没有明确规定。
拖车既然由企业收费,就是市场行为。消费者购买服务,应遵守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天价拖车费的出现,与一些经济领域由权力封闭派生出的经营垄断现象不无关系。假如能引进竞争机制,公开行业成本,为消费者提供透明服务,那么,敢收天价拖车费的公司还会存在吗?
霸道的“交易习惯”
《南京晨报》:12日上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储户段先生状告工行“31日”不计息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一审落判。法院最终确认工行所称“大月30日和31日视同一天计息”符合交易习惯,因此驳回了段先生的诉讼请求。交易习惯,有多少霸道就叫交易习惯呵。从银行巨头到铁路老大再到邮政部门,交易习惯成了垄断巨头们规避责任的撒手锏。
最耐人寻味的是,每每有公民怒告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时,却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败诉成了常态。垄断巨头为何有恃无恐,拿社情民意当耳旁风?这不是偶然。 洪林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