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和施耐德的专利权纠纷,是近几年涉外知识产权案中赔额最大的一起。据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周根才介绍,近几年,浙江涉外的知识产权案逐年上升,其中浙企担任原告角色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乃至一些合同纠纷等,都归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但一般专利权、商标权纠纷较多。”
“2007年,浙江共有119起涉外知识产权案,到2008年就有240多起;2007年,只有10多起案件中浙企担任原告,2008年这个数字上升到31起。”
去年底,杭州市中院一审判决三星侵犯浙企华立通信拥有的GSM/CDMA双模手机专利权事实成立,三星被判赔华立人民币5000万元。
2007年5月,浙江省高院二审判决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侵犯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的“蓝色风暴”商标权,须进行赔偿。
目前省院受理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境外当事人作为被告和境外当事人作为权利人(原告)的比例大概为1∶7,但周根才估计,今后几年中,浙企告外企的比例将逐步上升。
“一方面,浙江人越来越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浙江的知识产权权利主体越来越多——浙江的专利、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原产地等,均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