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政策建议作了讨论决策。会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副处长赵静第一时间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杭州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的细则都明确了吗?大家都很关心第一手消息。
赵静(以下简称赵):现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和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这条措施已经明确了,文件下发日起开始执行。关于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实施操作细则,中心将根据管委会会议的精神作进一步的明确,现正在着手拟定。
记:现在已经确定的是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0万元,个人则提高到50万元,能否请您解释一下为什么划定这样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赵:我们针对公积金贷款情况作了分析,2008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中,使用纯公积金贷款和使用组合贷款的申请比例差不多是七比三。按照杭州市区目前的房价,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到80万元以后,支付首付款后,大部分的申请人可以完全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房,而不再需要办理商业组合贷款。这样申请起来比较方便,放款速度也快。
记:我们听到现在有一些质疑的声音,认为这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为了给开发商“托市”,实行贷款利息补贴、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不再有面积限制,这些都是为了鼓励住房消费,对此如何看待?
赵:“贴息”并不是只有新购房才可以享受贷款利息补贴,事实上最大的受益者是现在已经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根据我们的统计,目前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还在还款的家庭约有36000多户。
央行多次调整贷款利率以后,公积金利率优势明显减弱,结合当前的经济环境,我们在这个时候推出“贴息”措施是为了继续维持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势,减轻购房者的利息负担。
关于二次贷款的问题,事实上我们一直接到很多购房者的反映,要求放宽条件限制。所以我们调整了政策,不以建筑面积和结清时间为限制,而改以最高额度进行控制——无论你怎么贷,你能使用的额度不超过最高限额。而且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向经济适用房和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倾斜,限制排屋类住房、禁止别墅和非住宅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大原则并没有变。
本报通讯员 黄娜
本报记者 詹丽华